導讀:上班時間玩遊戲、聊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已經成為職場公開的秘密,然而,監控軟體的出現,結束了員工的愜意生活。OsMonitor監控軟體一類的局域網管理軟體的出現為企業老闆解除了後顧之憂。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聊天玩遊戲被開

如果你單位的工作電腦遭到了老闆的監控,你能不能狀告老板侵犯隱私權呢?

近日,一場糾紛引起了眾多都市白領的關注。山東某公司的員工小王上班時間用工作電腦玩遊戲、聊天,老闆發現後被扣發了獎金,幾天之後,小王再次被老闆發現在網上玩遊戲,導致工作合約被解除。小王這才知道,公司的監控軟體,對自己的電腦進行了監控,所以聊天、玩遊戲、下載電影等等這些事情對被老闆知道得一清二楚。其實安裝監控軟體的事情公司之前就做了告知,只是小王並沒有想到這款軟體功能如此強大。如今小王工作過的這家公司的員工上班再也不敢幹私事了,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獲知真相的小王覺得自己的隱私受到了侵害,以此為由向法院提起申訴,要求公司進行相關的賠償。這一官司在網路上被披露之後,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記者在北京街頭進行了隨機採訪,百分之六十以上被訪者與小王持有相同的看法,認為公司監控員工的電腦是侵犯個人隱私權。

工作時間被監控有法可依

然而,兩月過後,官司宣判,小王敗訴。那麼小王為什麼輸了官司呢?

記者採訪了專業生產監控軟體公司的法律顧問,他告訴記者根據《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中的第八條規定:“互聯網接入單位應能夠記錄並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路位址和內部網路位址對應關係;記錄、跟蹤網路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路安全事件等安全審計功能。”以及第十三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依照本規定落實的記錄留存技術措施,應當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記錄備份的功能”,公司在工作場所安裝、部署、使用監控軟體是有法可依的,所以判處公司無責,小王敗訴。

那麼,究竟什麼是隱私權呢?律師告訴我們,隱私權是指個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小王在工作期間利用工作誒之的電腦進行娛樂遊戲與公司禁止的網路聊天,並且是在公司告知已經安裝監控軟體的情況下進行的私人活動,所以,小王的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OsMonitor監控軟體成為公司老闆的得力助手

隨著互聯網的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普及,小王這樣的員工不在少數。表面上坐在辦公桌前兢兢業業,實際上到底在做什麼只有自己清楚。電腦監控軟體的出現,極好地解決了管理者的後顧之憂。

推出針對Windows平臺的OsMonitor監控軟體可以是管理者對下屬進行上網、聊天、檔、螢幕、上網流量、優盤等的監控,可以禁止員工在工作時間玩遊戲,也可以對監控電腦歷史記錄進行任意查看、匯總產生各種報表,及強制備份下屬電腦上的諸如合同檔之類的重要文檔。這款軟體使得工作秩序的監管完全可以脫離開人為因素,節省了公司的人力支出。相比目前市面上其他的監控軟體,這款軟體的操作非常簡單,對於那些電腦水準不高的企業老闆來講是非常好的選擇。

當然,OsMonitor監控軟體技術開發人員人為監控軟體的出現雖然使得管理者在管理上節省了時間與金錢成本,但同時也希望企業管理者們進行人性化企業管理,從思想上讓員工熱愛企業,避免在工作中出現怠工現象,這是對企業的長足發展更好的出路。